◎ 文《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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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老年保健品一直是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话题。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正式实施,对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规定,依法惩治利用保健食品等骗取财物的行为,并设立了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食品安全特殊保护的条款。此外,民法典的实施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提供了实体法支持,为老年人保健消费维权提供了又一可能的解决路径。
随着立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老年保健品消费市场秩序不断向好,监管效果显著。
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维权存在哪些常见难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老年保健消费立法体系?如何雪蛤素的功效与作用禁忌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公益诉讼如何在保健品消费领域发挥效能?针对上述问题,虎年春节前夕,《法人》记者专访了雪蛤素官网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
隐蔽性增强,加大监管难度
在部分具体案例中,有的不法商家故意在老年人面前示弱,利用老年人的同情心,让老年人配合他们逃避监管。有的不法商家甚至丑化执法部门的形象,让老年人对执法部门产生抵触情绪。例如:当执法人员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会销”活动,进行“理性思考、谨慎投入”劝说时,有些老年人不但不理会,反而会像保护自己孩子一样与执法人员争执,为不法经营者开脱。
在另一些案例中,不法商家事先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其中的漏洞,或者巧妙地周旋于法律、法规的边界,规避自身责任,加大消费者的风险。例如:有的不法商家虚假夸大宣传时,只有口述,没有任何证据痕迹;有的商家虽然口头承诺多,但合同里不仅没有相关内容,而且故意提示“不要相信员工口头承诺,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推行双轨制,加大惩罚力度
针对老年保健品问题,如何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陈音江认为,首先应该推行注册审批与备案双轨并行的管理体制。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得中国保健食品监管制度从“逐个注册审批”转变为“注册审批与备案双轨并行”,“这是一次重大变革,不仅有利于解决逐个注册审批的程序复杂、耗费时间等弊端,还有利于监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其社会责任。”
陈音江告诉记者,中国现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而完备的技术标准和检验体系是保健食品安全的一道技术阀门。要想完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清理现有标准,并填补标准空白。一方面,加快推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家标准,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原料与食品添加剂标准研究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制定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标准;另一方面,及时雪蛤素软膏作用更新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保证不低于国家标准,协调标准体系。其次,国家可以在增加财政与资金投入支持检验体系尽快建立的同时,加强检验体系的规范工作,根据地区状况分配检验机构的资源,做到物尽其用。另外,要时刻督促企业雪蛤素价格表进行自我检查与中介检验机构履行自身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将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但现实中,经常实施召回的主体是生产者与销售者,范围较为狭隘且主动性不强,难以全面解决食品质量或者安全的问题。针对此种现状,陈音江认为,首先,要扩大召回主体范围,在立法中规定,公众发现问题后可申请政府责令召回;其次,要建立产品召回保险制度。由于中国生产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低,而召回成本高昂,使得大多数企业难以承受,因此建立产品召回保险制度可以大幅降低企业损失;最后,需要完善责任制度。为了保障召回制度的有效施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其对于不同等级标准的责任后果、对消费者的赔偿以及在不主动召回时必须接受的必要惩罚等,加大赔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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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数据,创新监管方式
陈音江认为,老年保健品消费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所以要加强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
他进一步向记者解释,保健品欺诈方式方法层出不穷,对其进行打击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比如,构建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执法监督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降低监管体系运营成本。
民法典实施,诉讼有法可依
民法典实施前,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但诉讼请求一般雪蛤素只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礼道歉等,而在惩罚性公益诉讼方面,由于缺乏具体法律支持而很难推进。
陈音江介绍,上述情况在民法典实施后,有所改变。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三类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其中“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以及“明知产品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未有效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两种情况,都可能涉及保健品等食品药品消费问题。“可以说,民法典不仅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提供了实体法支持,而且为提起惩罚性公益诉讼和增强公益诉讼威慑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落实好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做好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探索和推进,对于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惩罚就要让他们痛到不敢再犯。”陈音江说。
(本文刊载于《法人》杂志2022年02月总第216期封面故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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